區段徵收範圍

計畫區位於「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主要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)」之機14用地及其東南側同一街廓內的乙種工業區與部分道路用地,總面積為10.98公頃,開發範圍業經內政部109年11月11日台內地字第1090265936號函核定。四至範圍如下:
西側基地範圍
北:以中華路二段為界
南:以鐵路為界
東:以普忠路為界
西:以乙種工業區為界
東側基地範圍
北:以中華路二段為界
西:以普忠路為界